摘要:娱乐场所本是让人休闲放松的地方但有些人却挂羊头卖狗肉干起了卖淫嫖娼违法犯罪的勾当案件经过11月下旬,定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连接到群众举报称:炉桥镇某娱乐会所内有人卖淫。马某、丁某等四名涉嫌卖淫嫖娼已被定远县公安局依法治安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娱乐场所本是
让人休闲放松的地方
但有些人却
挂羊头卖狗肉
干起了卖淫嫖娼
违法犯罪的勾当
案件经过
11月下旬,定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连接到群众举报称:炉桥镇某娱乐会所内有人卖淫。接到举报后,治安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开展秘密侦查,通过连续摸排发现该娱乐会所内确实存在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由于卖淫嫖娼活动在会所内,隐蔽性强,又有人专人放风,抓捕难度较大。为了不打草惊蛇,11月25日晚9时许,治安大队异地用警。从各一线实战单位抽调多名精干警力,兵分两路,一路装扮成顾客进入会所内,另一路在会所附近蹲守。在确认会所内正在有人进行卖淫嫖娼行为后,办案民警迅速控制该会所全部出入口,一举将正在进行嫖娼违法行为的四人以及会所老板唐某、杨某抓获。
12月7日,涉案人员唐某迫于法律的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2月12日,民警根据线索,在另一名卖淫嫖娼组织者陈某家中将陈某抓获。
此次共抓获8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杨某供认,曾多次组织卖淫女张某、宋某在会所内从事卖淫活动,从中抽头牟取暴利。
目前,唐某、杨某等四名涉嫌组织卖淫罪的嫌疑人已被定远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马某、丁某等四名涉嫌卖淫嫖娼已被定远县公安局依法治安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蜀黍普法
卖淫嫖娼行为如何界定
一、首先卖淫嫖娼不是犯罪,只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
二、在劳教制度废除前:对于卖淫嫖娼,可以劳教6个月到2年!
1991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里面明确提到“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其实就是劳教!
三、现在对嫖娼的处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以前,第一次卖淫、嫖娼被抓的,一般处以罚款;再次被抓的,属于屡教不改,特别是 对卖淫的,一般是处以6个月到2年的劳动教养。
现在没有劳动教养了。对于卖淫、嫖娼的,只能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对卖淫嫖娼的认定
既可以现场,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只要经过合法的取证程序,最终调查核实的,没有在现场抓获照样可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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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妄想以任何方法犯罪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